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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捐赠人对所捐赠的善款(物)持有所有权,属自愿行为。

承诺:您所捐赠的每一份善款(物),将全额用于系统开展的公益慈善项目,无需承担网站的任何管理成本。

1、捐赠来源:

捐赠人捐赠的财产,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且权属关系无争议。

2、捐赠用途:

本网站所收到的所有捐赠财产将按捐赠人要求(明确使用方向、实施项目和受益人、捐助地区)用于本机构指定项目,未经捐赠人同意,不会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捐赠人未作指定要求的捐赠财产,将作为非限定捐赠用于任何需要项目。

捐赠7日之内可根据情况酌情调整捐赠用途,7日之后则不再变更。

3、权利义务:

1)、捐赠人有权向本网站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本网站会如实答复。如出现违反捐赠要求使用捐赠财产的情况,捐赠人有权要求履行捐赠要求或者撤销捐赠行为。

2)、捐赠人对捐赠行为、捐赠财产和其他有关事项要求保密的,本网站将予以保密。

3)、捐赠行为发生之后,捐赠人可向本机构索取合法、有效的捐赠凭证。

4)、捐赠行为发生之后,本系统将按要求与捐赠人补签捐赠协议。

4、其他约定

对捐赠人已捐出的捐赠财产,都视为本机构的捐赠收入,任何情况下本网站不作任何退还或返还补偿。

5、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基本声明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果本声明的任何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无效,该等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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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洛阳市慈善联合总会       账号:255991224313       开户行:中国银行洛阳洛南新区支行 

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洛阳市慈善联合总会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26号市残疾人总会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471000

现场捐赠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26号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四楼        公交线路:37路、57路、k99路、70路、49路、29路到金城寨街开元大道口北   

联系电话:0379-6336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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