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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00:00
来源:本站
编者按:6月16日至20日,涧西区参加了市总会组织的赴南通、无锡两地的考察学习,7月24日,参加了社区慈善工作培训会。8月27日,该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财政局、民政局、慈善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社区慈善基金推进社区治理与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涧慈发〔2025〕1 号)。该《意见》围绕社区慈善基金的设立、筹措、使用、监督及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指引,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方式,拓宽慈善资源参与社区治理的路径,增强社区自我“造血”能力,推动形成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互补、居民广泛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现将该《意见》全文刊发,以供各县区学习借鉴。
关于建立社区慈善基金
推进社区治理与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意见(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共识,拓宽慈善资源参与社区治理路径,浓厚社区慈善文化,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发挥慈善在基层社会治理和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动社区治理和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洛阳市融合推进邻里中心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社区慈善资源链接更加有效。深入挖掘社区内外慈善资源,不断健全线上线下社区慈善供需平台,实现慈善捐赠、救助和志愿服务需求、供给的紧密有效对接,促进社区慈善资源和社区其他资源共享互用、互促并进。因地制宜切实推动社区慈善基金捐赠总量稳步增长,为社区开展慈善活动、帮扶困难群众提供必需的、稳定的资金支持。
(二)社区困难群众帮扶及时精准。精准匹配设计慈善项目,及时解决身边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的新格局。
(三)社区志愿服务更加丰富。不断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丰富多样、符合需求的社区志愿服务,不断优化志愿服务方式,提高志愿服务的能力、水平和实效。
(四)居民参与慈善意识不断提升。广泛开展各类慈善宣传活动,推动社区慈善家喻户晓,发动辖区单位和居民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为社区慈善发展提供不竭的内在动力。
(五)慈善嵌入社区治理成效更加显著。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纽带作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整合社会资源,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实践,激发居民参与活力,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社区慈善基金设立方式
(一)名称
社区慈善基金,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慈善组织章程规定,依托慈善组织设立的用于支持社区特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专项基金。社区慈善基金名称一般按照“慈善组织名称(+捐赠人冠名)+街道或社区名称+项目事项+基金”的格式编列。
(二)设立
社区设立社区慈善基金,需和区慈善联合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设立目的、使用方式、双方权利责任等事项。为了保证基金合法合规顺畅运行,应成立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人员一般为3到7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区慈善联合会指定相关人员组成,以共同做好社区慈善基金管理使用工作。暂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街道为单位设立社区慈善基金。
三、社区慈善基金的筹措使用及管理监督
(一)资金筹措
社区慈善基金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依托区慈善联合会开展活动。主要筹措渠道为:
1.社区开展特定公益项目所募集的资金,如根据社区实际设立的扶老助困、爱心帮扶、危难救急等项目募集的资金。
2.社区举办公益活动取得的合理收益,如社区市集、助农团购、义卖义演等。
3.社区邻(乡)里中心嵌入式服务运营主体取得的合理收益,在为居民提供公益低偿普惠性服务运营良好的前提下,可将部分合理收益自愿捐赠。
4.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个人捐赠及参与全区统一组织的慈善公益募捐活动筹集的善款。
5.市、区慈善机构的配捐。
6.其他合法取得的捐赠资金或物资。
(二)使用范围
社区慈善基金使用范围须符合《慈善法》规定,通过策划实施慈善项目的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扶弱济困,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资金救助、物资帮扶、人文关怀等。
2.助老帮扶,对社区适老化改造项目、助老活动、相关人员专业培训等给予资金支持。
3.和美家园建设,对社区人居环境改造、公共场所完善、各类文化活动等给予资金支持。
4.志愿者服务,可用于志愿者活动的工作经费,也可用于对志愿者的适当激励。
5.解决辖区居民最关心、最紧迫的民生问题。
6.弘扬慈善文化,支持社区通过宣传、教育、文娱活动等方式,建立慈善阵地,传播慈善理念,营造“人人参与慈善、共建大爱涧西”的良好氛围。
7.其他符合《慈善法》规定的项目或活动。
(三)使用流程
1.社区立足实际需求,自行策划或委托社区慈善组织、机构等策划慈善项目,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2.慈善联合会根据审核意见,经研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程序拨付资金。需招标的项目按照慈善资金使用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社区慈善基金由区慈善联合会设立专账统一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账记结、专款专用。对于社区的紧急用款事项或者单次单笔用款在1000元以下的项目,社区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也可直报区慈善联合会审批。
4.因社区调整需合并、分立或撤销社区基金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清算社区基金余额,按照原社区意愿办理社区基金使用和转移手续,必要时需与新社区重新签署协议。社区主要负责人发生人事变动时,社区应在人事变动文件下达30日内向区慈善联合会报备。
(四)监督管理
1.慈善联合会信息公开。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依法公开社区慈善基金情况。
2.基金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在社区设立公示栏,对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以及社区慈善基金的接受捐赠、使用管理、项目执行、开展成效等情况每季度进行公开,并主动接受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3.区慈善联合会监督管理。区慈善联合会应通过抽查、走访等形式对社区慈善基金资助项目加强监督管理,指导项目按照项目书计划执行、资金专款专用、达到预期效果,也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人人共享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负责统筹全区社区慈善基金的规划和指导,形成定期会商研判机制,与区慈善联合会共同研究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区慈善联合会负责具体指导各社区慈善基金的设立、筹集和使用。各街道要主动谋划社区慈善基金的建设推广,帮助社区统筹各类资源、策划项目实施。
2.严格监督管理。区民政局、区慈善联合会要加强对社区慈善基金的管理,定期组织监督审计,强化风险防范,畅通监督渠道,确保社区慈善基金合法合规、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确保组织、人员、资金、项目安全,同时加强社区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
3.注重宣传总结。各相关部门、街道、社区要积极宣传社区慈善基金在社区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热情;及时总结提炼社区慈善基金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形成涧西特色,广泛宣传推广,让“行善光荣、社会尊重”成为社会文明风尚。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