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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00:00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加强洛阳市慈善联合总会( 以下简称“本会” )内部管理,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慈善工作的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根据《洛阳市慈善联合总会章程》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
1、办公会议包括会长办公会议和会长专题会议。
2、会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本会驻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会长助理,各部室负责人。
3、会议由会长主持或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召开。
4、若涉及研究制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安排,或布署大型公益活动,可扩大至全体副会长(不驻会)参会。
5、会长专题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一名或若干名、与研究议题相关联的部室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
二、议事范围
1、研究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2、研究制定本会重大决策、慈善项目建立、财务收支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3、研究本会人事安排,审查批准增补会员。
4、研究本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以及会长专题会议需要提交研究的事项。
5、研究本会重大慈善活动及其它重要事项。
6、会长专题会议主要是研究会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意见及需要提交会长办公会议研究事项;会长分工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办公会议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程序
1、会长办公会议应由主管副会长或秘书长提议,会长专题会研究初步意见,报常务副会长审议,由会长审定。
2、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和会场准备;负责收集议题,制定会议方案。
3、各部门按照分工准备研究事项的汇报材料。
4、会议议题会前要充分讨论和酝酿、征求意见,条件成熟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
5、会议决策事项督办:会长办公会决策事项由办公室负责,会长专题会决策事项由提议部室负责督办落实。
四、召开时间
1、会长办公会议原则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由会长、常务副会长提议临时召开。
2、会长专题会议由主管副会长决定召开时间。
五、有关要求
召开办公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建档保存。
本办法经2023年6月2日本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自2023年6月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