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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好人关爱慈善项目募捐方案
一、捐赠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加大对用于社会组织中困难、弱势、特殊群体的扶危、救孤、济困、扶老、恤病、助残、优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社会组织联合会好人关爱慈善项目。
二、捐赠的原则、范围和时间
捐赠原则:自愿捐赠,公开透明,依法合规,廉洁高效
捐赠范围: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捐赠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6年8月29日
三、活动联系人、电话、地址
活动负责人:张天伟
电话:15637960368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26号4楼
四、接收捐赠方式
银行账户:洛阳市慈善联合总会
账号:255991224313
开户行:中国银行洛阳洛南新区支行
转款时请备注基金名称、发票抬头开具名称。
所捐款项,本会将及时向捐赠方出具国家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同时,以洛阳市慈善联合总会的名义,向捐赠方颁发荣誉证书。
五、捐赠用途
1.用于关爱社会组织中被洛阳市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道德模范(含道德模范提名)、“洛阳好人榜”好人、“洛阳市文明市民”、“洛阳市优秀志愿者”给予关爱、帮扶。
2.用于关爱帮扶社会组织会员中重大疾病患者。
3.用于社会组织中困难、弱势、特殊群体的扶危、救孤、济困、扶老、恤病、助残、优抚等。
4.用于甲方“乡村振兴”帮扶村项目建设。
5.用于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6.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符合《慈善法》规定的慈善项目。
六、组织实施
(一)本次活动由洛阳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市慈善联合总会发出倡议书,面向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开展募捐,募集款项用于社会组织中困难、弱势、特殊群体的扶危、救孤、济困、扶老、恤病、助残、优抚及其它经济困难患者使用。
(二)单位或个人进行捐赠后,洛阳市慈善联合总会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开具捐赠票据(纳税企业可凭票据享受相应的所得税抵扣资格)。
七、使用管理
(一)本次募捐活动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专人对募捐款项进行统计和管理工作。
(二)市慈善联合总会通过慈善中国、洛阳市慈善联合总会官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本次募捐活动剩余财产根据《慈善法》规定合法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