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基金)用途
1、用于在妇幼保健院住院或治疗的宫颈癌、乳腺癌病种的经济困难患者;
2、用于脑瘫儿童的医疗救助;
3、用于儿童白血病的医疗救助;
4、用于妇幼保健院发扬人道主义救治的无人认领妇女、儿童患者;
5、用于残疾妇女的康复救助;
6、用于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
7、用于开展妇幼保健学术活动(含培训);
8、用于妇幼保健院因病致贫和遭受天灾人祸的困难职工及直系亲属的大病救助;
9、用于妇幼保健院新项目、新技术研发风险的费用;
10、用于妇幼保健院开展的救灾抢险、抗疫、扶危济困、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
11、用于在本院就诊的经济困难妇女、儿童患者救治及帮扶;
12、妇幼保健院、市慈善总会双方认可的慈善用途等。